服务项目
办理义务兵优待金银行卡及优待安置证
承办部门
民政科
办理程序
1、银行卡:义务兵家属持相关证明到民政科办理——审核——报区民政局审批——告知本人——到街道民政科领取银行卡。
2、优待安置证:义务兵家属持相关证明到民政科办理——审核——报区民政局审批——告知本人——到街道民政科领取优待安置证。
服务范围
本地区当年入伍义务兵
需出具材料或证明
入伍通知书、户口本、身份证
办理时限
义务兵入伍次年10月份
法律依据
民政部优字19号、1988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》第8号
办理时间
周一至周五 上午8:30——11:30
下午1:30—— 5:00
办公地点
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07号二层民政科
联系电话
66219690
备注
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