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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政优抚
办理义务兵优待金银行卡及优待安置证
  2007-6-19

服务项目

办理义务兵优待金银行卡及优待安置证

承办部门

民政科

办理程序

1、银行卡:义务兵家属持相关证明到民政科办理——审核——报区民政局审批——告知本人——到街道民政科领取银行卡。

2、优待安置证:义务兵家属持相关证明到民政科办理——审核——报区民政局审批——告知本人——到街道民政科领取优待安置证。

服务范围

本地区当年入伍义务兵

需出具材料或证明

入伍通知书、户口本、身份证

办理时限

义务兵入伍次年10月份

法律依据

民政部优字19号、1988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》第8

办理时间

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——1130

           下午130—— 500

办公地点

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07二层民政科

联系电话

66219690

备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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