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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能简介
| 一、 |
负责本街道土地、房屋和矿产资源的权属管理; |
| 二、 |
负责特殊房产即代管产、没收产、寺庙产、“文革”产、经租产等产权的管理职能; |
| 三、 |
负责本街道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及中介机构的资质审定; |
| 四、 |
负责本街道各类房屋的使用、修缮及房屋设备管理的监督和指导,协调夏季防汛、确保安全工作; |
| 五、 |
负责本街道房屋拆迁的管理; |
| 六、 |
负责本街道物业管理市场的管理和物业管理的监督、指导、检查工作; |
| 七、 |
负责本街道住房制度改革的管理; |
| 八、 |
负责本街道廉租住房工作;负责本街道外来人口租赁管理,地下空间人防工程的出租管理; |
| 九、 |
负责组织对本街道房屋、土地执法情况的检查监督,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; |
| 十、 |
依法调解各种房地产纠纷; |
| 十一、 |
负责本街道房地产、地籍等档案、信息、综合统计工作; |
| 十二、 |
负责承办街道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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